[摘要] 7日,市国土资源局介绍,太原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全面完成,让每一块集体土地有了合法的“身份证”。
7日,市国土资源局介绍,太原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已全面完成,让每一块集体土地有了合法的“身份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实现以证管地。这样做,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此前,太原市经过调查统计,摸清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基本情况,全市共84个乡(镇、街办),1072个行政村,集体土地面积为 4908.38平方公里,其中村庄用地244.72平方公里。
市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化解了土地登记中可能带来的矛盾,促使各街办、乡镇负责人主动介入为村民办证。同时,统一了操作方式,确保了测量精度。截至去年底,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率达到了100%,具备条件的宗地都将领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按照规定,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对于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此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仍将属于违法违规用地,不能合法化,不能登记发证。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须在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使用现状,认定合法后,方可走程序并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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