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屋维修资金也被老百姓称为房屋的“养老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疑问 如何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应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首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那么,这些房屋维修基金究竟该如何使用呢?李主任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所有质量问题都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超过期限的则可启动房屋维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由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维修资金时,先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提交申请,经房管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档后,申请人领取审批表和分摊明细清册;经过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后进行公示;由房管局审批,拨付首期维修资金;竣工验收报告出炉后,再拨付余款并建档。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房管局申请列支。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银行将所需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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