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的省城楼市经历了诸多的坎坷与波澜。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每一个置身于这个社会的人都或多或少地体会到了房价涨跌的味道。这一年,限购政策的效应终于威力四射;这一年,中介公司黯然关店退场;这一年,房地产市场一路“颓势”地走到了冬天。
一房一价
2011年5月1日,我省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此项规定的落实由山西省物价局监管,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
解读:一房一价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点评:一房一价在一定程度上可遏制开发商的价格欺诈行为。但若开发商采取抬高定价的手段,即使明码标价后再降价,实际上也是涨价,吃亏的还是消费者,“明码标价”虽好,还要加强执行力并配合楼市其他调控政策。
房屋交易
新版《太原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于2011年5月1日开始生效。而此前已颁行12年的旧版《条例》将正式“退休”。
解读:新《条例》主要是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方面入手,对房产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进行了新的规定,如房屋缩水、无证售房、大红本办理、商用民用房屋不得混租等。
点评:房屋是老百姓最重要的财产,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新修订的《条例》可以限度地维护人民财产安全,有力地促进房地产业的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
经济适用房
2011年5月24日,我省发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经适房购买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实行租售并举的廉租住房和购买5年之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出售的,由政府统一回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配。
解读:对经济适用住房买卖政策的变化,反映出我省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和退出机制,力求将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体现公平与公正。
点评:要想让经济适用房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还得从源头抓起。
.2011年楼市大事记:太原初试水"限房价竞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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