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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正规楼盘项目"玩花招"合同细节糊弄业主

山西晚报  2014-04-23 08:16

[摘要] 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通常是开发商起草制定,业主想加入条款非常难。开发商写入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细则,都经过法律顾问的深思和推敲。在楼市交易签合同过程中,业主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状态。

“房子入住多年,可房产证办理还是个未知数。开发商卖房时承诺如果办不下房产证,他们会负责。但直至今天,也没个确切说法。”4月10日,家住省城迎泽区某小区的李女士致电本报置业维权热线,反映开发商不信守承诺的情况。

记者调查了解到,李女士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未对开发商违约行为做出细致详尽的责任约定,李女士只能哑巴吃黄连。而不细看购房合同的状况在省城购房者中还有不少。

孩子上学贵全因没有房产证

李女士是忻州人,在省城工作多年。2009年,李女士和丈夫在省城迎泽南街,斥资4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两居房。“我们在太原打拼多年,一直租房住,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有个安定的住所,全家可以落户,方便孩子们上学。”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购房前打听到,只有项目为正规项目,才能办好房产证,业主持有房产证才能到派出所办落户手续。

冲着给孩子落户、上学,李女士特意选择了一个地段不错、学校包围、预售五证齐全的项目。但令李女士感到生气的是,这个五证齐全的项目办理房产证同样拖拖拉拉不利落。李女士收房入住已5年,大儿子即将升入高中,小姑娘就要上初中,但房产证却没有着落。“片区派出所户籍警称,我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办落户。孩子上学,户口不在片区就得托人找关系交择校费。这些年,因为孩子们上学,我们家多掏的学费高达十余万元。这些冤枉的花费都是开发商不守承诺造成的。”李女士称,自己找过物业公司、开发商多次,都是无疾而终,对方总是称正在办理中。

李女士告诉记者,整个小区不仅是她,所有业主都因为办不好房产证心急如焚。因为没有房产证,业主们就落不了户,不仅影响孩子上学,业主转让分割房产、办理社区医保和社保也成了问题。

入住5年未办房产证开发商仅同意退房

4月18日,记者咨询太原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称李女士的小区开发商还未申报提交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要件。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开发销售该项目的山西晋阳房地产公司。一位负责项目开发、证件办理的工作人员称,该楼盘的规划曾出现过调整。因此,项目所有的规划、用地、建设、竣工验收及房产证办理等手续需要相关部门重新审核,并重新核算清缴相关税费。“相关手续将进入综合验收审核期,只要这个程序走完,项目即可进入办理房产证的环节。”这位工作人员称,但房产证何时能分发到业主手里,任何部门都没有准信。记者向多位房地产开发资深人士了解到,按照惯例,省城规划、开发、销售完全合规合法的商品房项目,从项目交房至办妥房产证,尚需三至五年的时长。而项目出现规划变更、建设违规、竣工验收不合格、资产抵押等状况,房产证的办理就变得更加复杂。

对于业主们的诉求,晋阳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公司也在积极催促相关部门尽快给业主们办理房产证。业主提出的违约赔偿,这位工作人员称可以按合同约定办。

但记者从李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却发现针对开发商违约行为制定的担责条款,对业主十分不利。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交房后730日将为业主办妥房产证,如果愈期未办理,开发商仅同意业主全额退房。至于违约后,给业主带来的精神和财产损失,以及40余万元房款所产生的利息,合同上只字未提。“购房合同好几页,根本没有时间细看;即使看了,也不知道隐患藏在哪里。”李女士2009年购房时,全额房款仅需40余万元;这套房如今的市价已近80万元,退房显然不划算。为了保住房子,李女士只能继续等待房产证的办理。

不细看合同购房者通病

在记者连续接待的多起投诉中,像李女士这样购房不细看合同的情况还有不少。4月12日,位于长风东街一“纯正法式别墅”的一位乔姓业主找到本报投诉。

与其他业主投诉的违规预售、违规开发项目不同,乔先生所购项目为类别墅,开发商是一线房企,号称高端生活潮流引导者。项目的规划、建设、销售手续合规合法。但这样的项目出现了什么状况呢?

4月12日下午,记者跟随乔先生来到交房小区。“连路都走不了,开发商就要交房。”乔先生称,不仅是道路,小区的地下车库、公共花园等设施均在“紧张”施工中。但记者查阅乔先生的购房合同,有关交房条件的约定中,仅约定“已交付部分的住宅区内道路、水、电、暖气于房屋交付之日前接(贯)通”“有线电视、电话线、宽带、燃气等管线具备使用条件”。而小区内的道路、园林及其它公共设施要修成什么样,车库交付使用的时间是多会儿,开发商在上述条件中违约怎么办?通篇合同没有明确的约定。更让乔先生闹心的是,自家房子漏水,从阁楼一直漏到地下室。

据乔先生称,他购房就冲着名盘项目,相信名盘一定能将小区建得更好,项目的销售、签约、交房都应无懈可击,所以对购房合同没有太上心。乔先生的房子出现漏水这样大的问题,因为没有相关交房标准的合同约定,开发商仅口头承诺对漏水的房子进行修缮。园林、车库没修好,同样因为没有合同约束,乔先生及其他业主的维权仅停留在与物业公司打“口水仗”。

签订合同 业主很被动

李女士和乔先生对合同把关不严,造成自己维权难。而开发商在签约前,也不愿让业主把合同看得太细。记者走访省城楼市时发现,多数售楼处催促业主交款、签订合同很紧张,留给业主审查合同的时间却有限,仅有少数楼盘会公示合同。“我购房时,售楼小姐拿着购房意向书让我签字,想多看几眼合同,对方说几百业主签的都一样。”曾在省城小店区某楼盘购房的赵霞女士称,她签订意向书半年后,售楼处称正规网签合同办好了,她就再到售楼处签了一次字,将三份合同交给售楼处办网签。收房之前,两份签字的合同在她手里没超过5个。至于合同的内容是啥,她在入住之后拿到了合同正本,才细细阅读了一遍。

山西省房协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张秋峰介绍,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正本合同上未约定的事项,可以通过补充条款完善明晰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即使没有明示在合同里的约定,但如对守约方造成损失,只要证据充分,守约方可以要求赔偿。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因开发商违约对业主造成损失,最难的就是举证乏力。

多位置业顾问称,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通常是开发商起草制定,业主想加入条款非常难。开发商写入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细则,都经过法律顾问的深思和推敲。在楼市交易签合同过程中,业主一开始就处于被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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